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职业指导 > 简历指导 > 专家提醒:警惕不支付最低工资的四大陷阱
专家提醒:警惕不支付最低工资的四大陷阱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06/11/24 阅读:598次
      据《河北日报》报道,根据一些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的种种形式,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劳动者,应警惕以下四方面陷阱,积极维权。 

  故意混淆最低工资构成。例如,职工每月实发工资剔除超时加班应得后,实际工资并没有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以向劳动者提供食宿或发伙食补贴为由,实际支付的货币工资并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伙食补贴等不应记入最低工资。 

  试用期、学徒期间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间、工作熟练程度以及身份与执行最低工资没有必然关系,《最低工资规定》不涉及这些内容。 

  计件定额过高劳动者拿不到最低工资。一些计件工资单位计件定额过高,致使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只能靠加班加点来完成定额,这样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的正常劳动工资实际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借故实行年薪制。按照考核周期兑现工资或“保底”工资,而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有关负责人称,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或支付的工资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来源:西安人才信息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