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妨优雅些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06/12/26 阅读:641次
离职泄愤劣迹斑斑
新雄:何总,好久未见,还在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当总监吗?
何承志:已经“闪”了。前不久在上海创办了一家公司,开始自己创业。
新雄:哦。我们今天的话题正好与离职有关,想请你一起侃侃。
何承志:好的。离职通常包括辞职和辞退两种情况。尤其是被迫辞职和遭辞退时,当事人可能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
郑艳:的确如此。前段时间,我们业内有同行离职时,不但恶意带走了一部分人,还带走了相关客户资料,此外把电脑硬盘里的资料全删了,为继任者快速上路设置了重重障碍。
何承志:我也碰到过这样的事:在某公司上班时,前任由于与公司合作得不愉快,在离职时发泄私愤,也是把电脑里的文档资料、合同底稿、企划文案等全部给删了,留给我的只是一部重新格式化了的空电脑。
郑艳:还有些离职者,因为心情不爽,为报复老东家,走时会带走公司财物;有的在客户那里揭公司的短,恶劣的甚至造谣中伤,说老东家的坏话。
何承志:我长期观察发现,职位愈是做到高端,圈子其实愈小,可供选择的岗位可能就只有那么几个。作为一名有素养的职业经理人,在离职时其实没有必要做得那么绝情。圈子就那么大,劣迹传扬出去会毁了名声和前途。
郑艳:离职,是与旧工作告别,也是新生活的起点。不要认为离职就意味着和过去的公司、工作、同事一刀两断,没必要讲究礼仪。其实,离职的姿态够不够优雅,反映着一个人的职业素质和诚信度,对职业形象的塑造和人脉关系的巩固大有影响。
优雅转身职场留香
新雄:何总,你当初是怎么想到要离开“中体倍力”的呢?
何承志:我离职有多个原因,其中一个是薪水比约定的要低,另一个是与空降过来的另一名高管的管理风格出入很大。尽管我们做过多次沟通,但感觉还是难以融合。在决定离职前,我与老板进行过多次恳谈,在短时间无法改变现状的情况下,我决定离开。
如今,我虽然离开了公司,但公司的几位股东与我仍然保持较好的关系。他们前段时间要搞装修,还请我帮忙画过图纸呢。
郑艳: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离职完全可以表现得职业一点,表现得优雅一点。如果离职时“劣迹斑斑”,背后会遭人唾弃,会毁了在行业内、圈子内的名声——这世界其实很小,好事坏事都容易在朋友圈子里传播,离职表现不好会影响个人职业发展。
何承志:山不转水转,如今职场变化快,离职后与原上司、老同事再转到一起共事是常有的事——眼下吃职场“回头草”的例子就很多,在离职这个环节上处理得好能为将来职业发展加分。
新雄:如果离职表现的满分是100分的话,怎样才能及格,怎样才能获得满分呢?
何承志:事前沟通,递交辞职报告,获准后把阶段性工作做完,移交工作,一套程序走下来,应该得个及格分没问题。至于满分,我认为难得,因为一个人的离开本身带有无奈的成分,苛求圆满离职不太可能。
郑艳:满分虽然难得,但站在公司的角度,多为公司做一些可做可不做的好事,会为自己加分不少。
何承志:的确如此。我曾有名下属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前他依靠同学关系,正代表公司与某外企谈一份合作合同。辞职报告获批准后,他为了公司的利益,直到把这份合同签下来才正式离开。因为关系处理得好,我们现在是好朋友。
新雄:我在网上了解到,和讯网总编刘峻在正式离职前,特地向老东家推荐过继任者人选,其离职表现受到好评。
何承志:不可否认,离职前多为公司考虑是件好事。但在推荐继任者人选方面,我持保留意见。除非老板或上司主动要求推荐,我认为没有必要自找麻烦。试想,老板对你已不够信任了,你推荐的人他会信任吗?此外老板说不准还会怀疑你推荐人选的动机。
我认为比较好的办法是,向合适人选提供岗位空缺信息,由他直接找老板谈。谈不成没关系,谈成后大家议起你的桥梁作用时,相信老板会向你竖起大拇指。
来源:楚天金报
来源:西安人才信息网